數天前看到香港美食車計劃「壽終正寢」,也試探討下其失敗原因。以市場學 4P 看起來, 我至少覺得Place (地方)、Price (價錢) 兩點已經是令這項計劃「無得做」。 這令我回想起數年前曾經做過的專題,訪問過不少地區從事小販研究的學者、藝術家和民間壓力團體。他們皆認為香港一直都有美食車,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街邊「推車仔走鬼檔」小販。 廣告時間: 加入 Buy Me a Coffee,若果感覺文章有趣或有用,多謝你請我飲咖啡☕️。咖啡因對創作有重大推動力。 😁 回顧「美食車計劃」緣起 這計劃始於2015年,由前任財政司曾俊華所倡導,原意是商販可以流動售賣美食,特別在旅遊熱點,旅客可以品嘗香港特色美食。曾在倡議計劃時,回想起自己年輕時在外國留學, 回憶校園外有美食車提供簡單食物:熱狗、三文治、咖啡等。希望能夠把外國經驗帶回香港。 目標本末倒置 當時我還年紀少,但打從心底都覺得這件事情不會成功。這種「美食車」計劃,大型餐廳可以用來作 Gimmick 搞綽頭、賣賣廣告;但作為中小企和個體戶,當生意運作下去一定行不通。因為本身「美食車」其實是解決人的温飽需求,「美」是其次,快捷、便宜解決温飽才是核心。